• 嘉祥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小车辆”禁行的通告(包括禁行时间和地点)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9-09-18  /  浏览:3667 次  /  

近年来,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统称“三小车辆”)拥有量迅猛增长,加剧了城市道路的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2017年、2018年,我县“三小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分别占当年交通事故的42%、56%、69%。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对“三小车辆”实施禁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对象
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二、禁行区域
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嘉祥县分界线,南至新兖铁路线,西至S252线(含),北至S338线(含)。

三、禁行时段
自2019年 12 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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