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县领导,我是嘉祥县博悦城小区的业主,小区交房至今,开发商不给建设车棚,开发商多次许诺建设,但至今没有落实,我们小区的电动车都得停放到小区单元,第一,对业主出行不方便,第二会带来重大消防隐患,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在不占用小区公共车位的情况下建设电动车棚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回复如下:经核实,该小区并未规划设计车棚。前期业主反映该问题后,开发单位及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征求意见,因需要占用部分车位及绿化带,部分业主不同意。根据目前对接情况及小区实际,建设安装车棚问题应为小区业主共同意愿,小区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就该问题进行商议,确定后由业主共同承担费用,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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