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问:你好我是嘉祥县博悦城小区业主,前期物业合同到期了,我们想更换物业,流程怎么走?本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如下:
更换物业公司流程如下:
一、提前通知
依据:《民法典》第946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947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第948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二、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
1、根据《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身份证核定业主资格。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3、同意更换物业公司的意见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公示。
三、通过招投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1、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2、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报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科备案。
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科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4、具体招标要求参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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