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一村主任被查了!侵吞棚改征收补偿款...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2-22  /  浏览:3590 次  /  

2月20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起诉书!济宁南岱村村主任被逮捕!利用本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法侵吞村集体资金11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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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村主任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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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郑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被告人郑某某,男,1965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8021965********,汉族,高中文化,群众,住济宁市任城区**街道**村**号楼**单元**楼东户,20年9月12日被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刑事拘留,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9月29日经本院决定拘留,同日由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执行拘留;2020年10月9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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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郑某某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济任检二部刑诉〔2020〕76号 

本案由济宁市任城区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郑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9月2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2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郑某某辩护人等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依法书面听取了被告人意见,后讯问了该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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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郑某某利用棚改区改造项目非法侵吞公款11万余元
被告人郑某某利用担任济宁市仙营街道南岱村村主任,负责本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职务之便,于2016年10月17日私自郑某某估公司为自家的百货超市增加速迁奖励面积554.15平方米(速迁奖励的标准每平方米奖励200元),非法侵吞村集体资金110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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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书证:被告人郑某某的户籍证明、关于某某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南岱村征收补偿情况说明、房屋征收按住补偿协议书、现郑某某记录表、房屋评估调查分户报告等;
2
证人证言:赵某某、薛某某、张某某等9名证人的证言;
 
3
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郑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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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郑某某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济任检二部刑诉〔2020〕76号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作为村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上的便郑某某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郑某某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蒋昊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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